1月20号,国家卫健委通告:经国务院批准,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 遵照卫健委要求和疫情的现状,相关部门已制定了传染病防控预案内容,做出了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预案。现就有关内容提示如下: (1)提示我们的老师和家长不要把孩子带到人员聚集的地方,保持手卫生。咳嗽、饭前便后、要用流水洗手,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。 (2)家里要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。避免到封闭、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 ,外出时请佩戴口罩。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,防止飞沫传播。 (3)良好安全饮食、起居习惯, 注意劳逸结合。 (4)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。 (5)假期去过武汉,回到居住地后可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,关注自身身体状态。 如果出现发热(腋下体温≥37.3℃)、咳嗽、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,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、诊治。
天津家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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